| 妙韵's profile陶然居PhotosBlogLists | Help |
|
September 29 【知男而进4】高瞻远瞩明心性——男人的眼睛(右) 翻阅历史,历代的开国皇帝无不是依靠一双锐利的眼睛,看到了旧朝的腐败衰落和民心所向,从而揭竿而起,改朝换代。 清朝末年,政府腐败,国土分裂,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凭借一双医生的眼睛,本着治病治跟的原理,找到了拯救中华民族的良方,第一个喊出了“振兴中华”的口号,他引入了西方人权、民生思想,让一大批知识分子超越了传统的忠君思想开始崭新的思考,并使得民主思想深入人心,成功地迈出民族革命之路,成为了中国伟大的先行者。他领导人民推翻满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 “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丰功伟绩不容忘记。顾城在《一代人》里写到:“黑夜给了我黑的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我想,毛泽东正是拥有了这样的眼睛,他的如电目光,洞察到了祖国的前途,劈开了当时中国的黑暗,把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支离破碎的旧中国改革为一个新兴的、人民当家做主的人民共和国。他眼中看到的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毛泽东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非只是口号,而是真正让中国人不再为资本家、地主老财做牛做马,让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 北宋王安石有诗云:“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王安石正因为站得高才看到了当朝旧制度的弊端,看到了革新制度的势在必行。在宋神宗在位年间做了宰相,力驳旧党的反对阻挠,始终坚持贯彻执行新法,使得王朝的物质财富达到空前的盛况,(这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可见一斑。)成就了他的一世英名。 现代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人越来越富有,离不开邓小平这位老人的丰功伟绩。“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邓小平高瞻远瞩,看清了中国的形势,在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一夜春风,吹遍了祖国大地。 ——男人的眼睛是璀璨的星光,观望着世界,指引着社会发展的方向。 我想,经历了四川汶川地震后,不只是四川人,全国人民看到了温家宝总理眼镜后那双焦虑、痛惜的眼睛。“眼睛是内心索引”,我们不会忘记温总理在残垣断壁中,冒雨跋涉的背影;不会忘记他因为缺少睡眠而显得苍老、疲惫的脸色;不会忘记那嘶哑、哽咽的声音——“我是温家宝爷爷,孩子们一定要挺住,一定会得救。”“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尽百倍努力,决不会放松!”…… 有人说,这是一个国家的总理应该做的,这确实是道理。然而,即使是总理,他也大可找个安全平坦的地儿,搭个帐篷,安稳地坐那里指挥,并用语言表示哀痛、惋惜、焦急,有谁能苛责他?更何况他已经是一个鬓发斑白年近古稀的老人。在他摔倒在瓦砾堆上,手臂受伤出血了,他大可不必把要给他包扎的医务人员推开,让他们先去救遇险的人们,而理所当然地接受医疗。但是,温总理没有这样做!张爱玲说:“因为爱,所以慈悲。”就是因为爱,对人民的爱,温总理才如此的焦急如焚,才有着悲天怜人的眼睛、心怀。 “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句俗语来自戏剧《七品芝麻官》,道出了作为人民公仆的为官之道,就是踏踏实实地为老百姓服务。然而,毕竟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太多的官僚主义,贪污腐败现象无处不在。如果一个人民公仆的眼里看到的不是私人利益,而是揣着人民的利益,揣着道德良心,那么,他一定会成为两袖清风、人们赞誉的好官、清官。然而,社会中,却有许多的公务员,他们的眼睛里只有种种物质利益,在道德与欲望的斗争中,选择了后者,他们的灵魂在欲海中越滑越深,什么的良心,什么的法理都被他们踩在脚下,最终走向腐败的深渊。 做官管的是大家,对于一个小家来说,一个男人的意志力也会接受着社会上各种风气的考验。 “身是菩提树,心若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这首禅诗说的好,我们要时刻记得清洗拂拭自己的心灵,通过不断的自律来抗拒外面的诱惑和种种邪魔。“乱花渐欲迷人眼”,在这个光彩迷离的时代,真正的好男人该有着一双明辨是非、独具聪慧的眼睛,不被外界的色彩迷惑,明心见性。 September 28 李华 李华初中毕业就停学了。其实,那年暑假他收到了县重点高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但是就因为他爸的一句话,他放弃了学业。在一次争执中,他爸说:你这欠债鬼,以后别想跟我拿一分钱! 在家中,李华最小,上面有个哥哥,两个姐姐。从小,李华就和他爸对着干,常常气得他爸骂他不是自己亲生的。他妈对他爸发火,如果不是你生的,怎么和你一个模样?简直两头犟牛!李华说自己和爸八字不合,犯六冲。 李华帮一个做烧饼的亲戚干了一个月的活,学会了做烧饼,然后向哥哥姐姐借了一些钱,和堂兄李杰到了上海,找了个地,放下了一个烧饼炉,开始做起了烧饼。开工后,两毛头小子起早贪黑地忙活,因为人生地不熟,烧饼的手艺也不怎么样,生意根本不兴隆。卖不了的送给房东和周围的邻居,卖的少送的多。 有一天,李杰忍不住想歇伙回老家了。李华瞪着那双大眼睛,虎着沾满面粉和煤灰的脸大吼:“既然放下了场子,就要干点名堂出来!你他妈的要是个软蛋,趁早给我滚回家去,少在这里罗里八嗦!”李杰当时就不敢吱声了。当年李华十七岁,李杰十八岁。 没多久,烧饼做出了模样与口味,周围的人缘也熟了,生意渐渐好起来了。两兄弟看到了盼头,辛苦点也有兴头了。有时候夜深收摊的时候,李华总会趴在桌子上写信,那是写给他女朋友小丽的,小丽是李华的同学,非常漂亮,聪明伶俐。在学校时两人就情投意合了。去上海前,李华去找小丽,被小丽的爸爸拿扫把轰出了家门。小丽的爸爸说:你这个没出息的杂种,还想和我家小丽好!李华没生气,还笑嘻嘻地说:小丽爸,先别急,到时候我一定让小丽给你生个纯种的外孙!小丽爸气得火冒三丈,追出门来,李华却跑远了。 李华个子不高,一米六七,偏瘦。不过五官长得帅气,特别是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充满着智慧与灵气,简直会放电。而且,他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天玲珑地活络的。小丽就是喜欢上了他,所谓的女大不由娘,明里她不跟爸妈争,暗地里却和李华卿卿我我上了。 李华烧饼的生意做了一年多,攒了点钱,可是却遇到了一件麻烦事。附近有个本地人见李华两的生意好,居然也放下了一个烧饼摊。李华和李杰心里郁闷但是没话说。后来那个本地人的生意不好,就存心找茬,和李华吵了起来,还叫来了人把李华的烧饼炉以及店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李华年少气盛拿一根木棍挥向那人,结果那人头破血流倒在了地上。李杰赶紧报了案。后来,那人的脑袋缝了几针,并无大碍,当地派出所明显偏袒本地人,重重地罚了李华,至于李华的损失竟然被忽略不计了。李华和李杰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下子打了水漂。 李华和李杰回到了老家。不久,县城关派出所招收联防队员,李华去报名了。当时的联防队名气不好,工作是配合警察夜里巡逻,工资又低,人们戏称“打狗队”。最要命的是开头一个月里魔鬼式的体能强化训练,七月天里顶着烈日在操场上一圈圈跑步,或者立正站上一两小时,连擦汗也不能。一般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去。本来李华的身高不合格,但是因为人员欠缺,所以他被破格入取了。 李华买来了自学考试的课本,空闲时候一心学习。三、四年之后,他考取了大专文凭,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警察,在县城的一间监狱里当了名狱警。之后他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又考取了本科文凭,不久调到县交警队,当了一名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警察。 李华不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小丽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他用小丽的名字注册了一家小型橡胶厂,买来了机器,帮别人加工汽车密封件。小丽的爸爸再也没有反对两人相好的意思了。几年后李华买了房子和汽车,和小丽结婚了。 结婚后不到三个月,小丽的脸上不断长出了一些斑点,两边对称,远看像一只蝴蝶的形状。一开始小丽没重视,只买了些药膏擦拭。可是斑点有增无减,而且身上也开始冒疱疹,到后来还发起了高烧。到医院检查,医生一看她脸上的斑点,神情一下子严肃起来了,让她做了血液化验。结果出来了,小丽患上了“红斑狼疮”,医学名叫“系统性免疫力低下”,是一种无法根治的血液病,约等于血癌。 李华和小丽走上了漫长的攻克病魔之路,几年中,房子、车子、机器都卖了,小丽的病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是还必须一直吃药,不能劳累,无法生育,而且性生活也基本不能继续了。小丽想着和李华离婚,但是李华说不愿意,他不舍得放下小丽,同时也怕被世人唾骂。 有个叫刘艳艳的女人喜欢上了李华,一开始李华并没有接受,艳艳说保证不破坏他的婚姻生活。刘艳艳是个非常妖媚的女子,有着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而且那小嘴儿特会说让人欢喜的话。精神空虚肉体寂寞中的李华终于没禁得住诱惑,上了艳艳的床。不久,艳艳非常兴奋地告诉李华她怀孕了。李华的心动了,他是多么渴望有个孩子!但是,想到小丽,他还是劝说艳艳去打胎。艳艳转身离开李华,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怨恨。艳艳没有上医院打胎,而是去找了小丽。 小丽非常坚决地提出和李华离婚,李华不答应,小丽说那她不再吃药,放弃治疗。李华终于还是答应了。为此,李华也背上了个薄情寡义、见异思迁的骂名,小丽的家人说他“没天良”。 艳艳名正言顺地成了李华的妻子,为李华生了个女儿。李华却渐渐发现,艳艳并不单纯,她的性格刁蛮任性。有一天,有人告诉李华,艳艳曾经被一个富翁包养了三年。李华失望了。但是为了女儿,他还是决定将日子过下去。他说,艳艳的事都是过去了,何必要计较? 直到两年后的一天,李华发现艳艳坐进了那个“富翁”的轿车,李华这才提出了和艳艳离婚。艳艳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她开始闹,一直追着李华骂,李华走到哪她骂到哪,李华上班她就跟到李华的单位,缠着交警队队长要他给个说法。队长不理会,她就开始向队长报帐:某年某月,李华收了某人的人民币若干;某年某月,李华收了某人的烟酒;某年某月,李华赴了某人的饭局……这些“某人”都是一些交通事故的事主。一通下来,队长让李华放下手上的工作,把事情调查清楚了再说。 所幸李华收取的贿络不多,并没有构成多大的受贿案,只在交警队内部处理了,他的工作丢了。最终,李华通过法院和艳艳离婚了,除了女儿,他什么财产也没得到。 之后,李华帮一个朋友打理一家工艺品公司,几年后举行了第三次婚礼,新娘是他的一个老同学君琴,君琴为了李华和前夫离婚了。婚后君琴为李华生了个儿子。君琴对李华和儿子都好,但是眼里却容不下李华五岁的女儿,她骂女儿是“婊子生的”。李华心疼女儿,劝君琴说孩子是无辜的。君琴阳奉阴违,还是常常背着李华打骂女儿,为此,李华也没少和君琴吵架。 不到四十岁的李华开始发福了,本来有棱有角的脸蛋,变成了一团和气,身材比以前粗了许多。有朋友说,李华,你终于过上安心的日子了。李华笑着说,也不尽意,不过,人这一辈子,也就是这么回事,将就着过吧。 September 20 孟承辉一个冷雨敲窗的夜晚,屋子里没有一点的暖气。孟承辉躺在冰冷的床上辗转难眠。 妻子吴珍琴走了,跟着一个身肥体胖、浑身冒油的家伙走了。因为心情郁闷,工作上出了差错,又被老板一脚踹出了单位。孟承辉感觉自己成了一块没有丁点肉的骨头,被人们随手扔进了垃圾筒。看着天花板孟承辉出了神,他幻想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只是个噩梦;幻想天亮之后这些悲凉就会结束。但是折腾到天亮,一切依旧,事实总是事实,不会因为雨后阳光的明媚而有所改变。 几次三番寻找新的工作,不是因为人家嫌弃他就是因为自己嫌弃人家,就这样一拖再拖没有着落。老家的爸妈打来了电话,知道了他的状况后,催他回家休息休息再说。老母亲还哽咽着说,小辉,回家来吧,家里不缺你的口粮。 还能说什么呢?孟承辉打上行囊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老家。 爸爸接过了行囊,妈妈递过一条毛巾让他擦脸后,又端上了热乎乎的米饭。暖暖的亲情稍稍融化了一颗结冰的心。旧时的房间还在,母亲已经作了清扫整理。打开电视,刘德华在唱《男人哭吧不是罪》,那让人心肝震颤的旋律与歌词,轰出了孟承辉的眼泪,他可怜巴巴地靠在床头上唏嘘。他想起了同前妻吴珍琴告别的情景。 从民政局办好离婚手续出来后,穿着貂皮大衣,烫着金黄色头发,得意洋洋的吴珍琴堆着满脸的笑,顺手挎上了那个肥佬的胳膊,微微翘着下巴,下巴上面是猩红得好象刚吸过血的嘴巴。如同猪鬃毛似的眼睫毛忽闪着,大眼睛斜视着孟承辉,对他挥了挥手,然后钻进了那辆宝马车,绝尘而去。那神情就像和一个兄弟、朋友说再见一样潇洒。孟承辉的心翻江倒海地痛着:这娘们儿,真够绝情的,和前夫分手就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一样随便。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看上她的。 孟承辉又不得不承认,当初的这个娘们是个美人。高挑的身材,盈润的脸庞,一双水灵灵的桃花眼儿简直能勾人魂儿。该白的地方白——脸蛋儿白,牙齿白,屁股更白;该黑的地方黑——头发黑,眉毛黑,眼珠子黑。现在想来,这不该黑的地方也黑了——心眼儿,而且特黑!让人着迷的还有吴珍琴的伶牙利齿,一句接一句的俏皮话儿,一串接一串损人的词儿。却就是这样的话儿时时牵引着男人的胃口。对了,还有那派头——当初孟承辉认定的算是高贵气质的东西,也就是她那永远微微翘着的下巴,和从不正着看人的眼睛,仿佛面对的人她都一百个个瞧不起,一千个看不上似的。之所以看上孟承辉,吴珍琴解释说当初就他没有追着她粘着她,让她感觉他是个有傲骨有尊严的人。没想到结婚不到三年的时间,吴珍琴就勾搭上了那个胖胖的爆发户,将孟承辉的傲骨与尊严当成一张随风飘落的树叶踩在了脚下。这样的女人,你跟她说理也只是白费劲儿,还不如干脆顺手推舟,结束一个故事。 煎熬了一夜,第二天孟承辉起床已经到了晌午,他爸妈怜惜他也没催他起床。吃过中饭后跟爸妈说了声就上街去了,他是想出去走走,想去街市上给爸妈买点小礼物,先前在那个城市里因为慌忙没来得及买东西。家乡是个小镇,没有大城市里的喧闹和纷杂。孟承辉走进街边一家专门卖中老年人服装的商店,挑着爸妈穿的衣服。 老板,这衣服多少钱?忽然,孟承辉听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他看到了这话的主人,是应香莲!孟承辉感觉心头一震,慌忙中叫了声:香莲! 承辉,是你?你什么时候回家的?应香莲的脸上充满着惊喜。是我,我昨天晚上才到家的。你给你妈妈买衣服吗?孟承辉看着她手上的衣服问。不是,我是给我婆婆买的,应香莲回答。孟承辉赞了句,是个好媳妇。孟承辉让应香莲帮他的爸妈各挑了一套衣服。随后,应香莲说自己还有事要去办,于是两人分手了。 应香莲和孟承辉是同镇人,从小一起上学,算是青梅竹马的了。成人后,孟承辉非常清楚应香莲很喜欢他,常常给他买好吃的,为他织了好多毛线织物,围巾、衣服、手套,甚至用细细的棉丝给他织了袜子。一开始,孟承辉非常乐意承受这种恩惠,毕竟应香莲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女孩。纤巧苗条的身材,乌黑的头发,白净的皮肤,瓜子脸,柳叶眉,丹凤眼,小巧挺直的鼻子。更重要的是她温柔善良,孟承辉从来没见过她发脾气。她就像一只乖巧的小绵羊。要不是后来遇到吴珍琴,孟承辉也许会娶应香莲。想到这,孟承辉直骂自己是混蛋,要不是在大街上,他或许还会打自己两耳光。 孟承辉回家后,拿出衣服来,爸妈的脸上笑开了花。孟承辉随口问了应香莲的情况。他妈妈说,这孩子,命不好,这么标志的一个人儿,却守着活寡。孟承辉一惊,问妈妈怎么回事。妈妈道出了原委。原来,应香莲几年前嫁到了邻村,她老公也是个忠厚本分的人,谁知道结婚后不久,因为香莲老公的继父虐待母亲,做儿子的看不下去,失手将继父打成了重伤,被判了十五年徒刑。 妈妈说,多好的闺女啊,当初对你这么好,你却硬是不喜欢。孟承辉说那是缘分。爸爸阻止了妈妈的话,这一晚,孟承辉还是睡不安稳,应香莲的身影总在他眼前晃悠,好不容易睡着了,却梦见将应香莲抱在怀里,心情一激动,梦却醒了,好生懊恼。 再次遇到应香莲,是在几天后的一个上午。孟承辉邀请她到附近茶舍小坐片刻,说说话。应香莲爽快地答应了。面对面坐着,孟承辉仔细看了应香莲,几年不见,发现她出落得更丰润了,而且多了一份成熟的韵味。 你的事情我听说了,孟承辉打开了话题。是吗?应香莲看了看他,并没有多大的反应。香莲,有没有想过解脱自己?孟承辉问。什么?解脱什么?应香莲一脸的疑惑。你不觉得你现在很苦吗?孟承辉盯着应香莲的眼睛问。应香莲沉默了片刻,说,我没觉得苦,因为他会出来。孟承辉叹了口气,说,真希望时间能够倒流,可以回到以前。应香莲迷惑地看着他说,然后说,我倒是希望时间能后退些年,这样我老公可以早点出来。孟承辉非常的惊讶,你就这么爱他么?应香莲不假思索地说,是的,他是个很有真情很善良的人,对我很好。在监狱里,他的表现非常好,因为立功,已经减了两次刑。他说为了我,他还会继续努力,争取减刑的机会,我想,过不了几年,他就可以回家了。 从应香莲充满希望闪亮的眼睛里,孟承辉看出了一种淡定与坚强,更重要的是那一份深深的情义。孟承辉心中曾经升涨的希望,瞬间跌落,他默默叹息——我该如何为自己减刑?! September 15 双生花 有这样一种花,并枝两生花,开在黑暗中,洁白、润泽,充满令人迷惑的芬芳。两朵花,有着同样的花容,彼此温暖,彼此依赖,却互相伤害,互相排斥,其中一朵会吸取另一朵的养分与精华,直至另一朵枯萎凋谢。所以,人们看到双生花开不久,就会看到一朵花娇艳欲滴,而另一朵则只剩下枯黄的花瓣,随风凋零。 病了,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我是谁?谁是我?一次又一次地问着自己。脱壳而出的灵魂,一个在天空中飘渺,一个在大地上游走;一个追寻着风花雪月,一个监守着柴米油盐;一个满怀爱的激情,一个充满无奈的哀伤;一个在阳光下淡然微笑,一个却在阴暗的背影中……留驻和逃离、热情和冷漠,同一个身体,不同的灵魂,在日夜不止的抗争和挣扎中,最终必须得到一个结果。这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命运,谁都不甘愿抉择,谁都不能够抉择,只是在那日日夜夜的纠缠间,不得已的一种结局。生命,就是这么残酷! 两生花开,是命运的安排,就像在滚滚红尘中,你我匆匆的相逢、相知。心灵的轻率,忘记了防备,也忘记了穿上掩饰的彩衣,就这样冒昧地爱上,恋上。欣喜与忧伤从此双生双开,铭刻或者忘却、执着或者舍弃必须一容一败。广袤深远的天空,必须忘却浮云的漂游;洒脱不羁的清风,必须舍弃落叶的追随;不能演绎的故事,必须放逐于岁月的急流。 张爱玲曾经说:“当她爱他的时候,心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当面对胡兰成无法在她与女护士之间作选择时,张爱玲说:“你是到底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孤傲、聪慧如张爱玲,在爱情面前依旧脱不了一个痴情女子的心思。爱,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一直到萎谢,这是怎么样的一种决绝与悲哀! 尘封的爱恋,酿成酣纯的美酒,一喝即醉,醉倒在黑白交错的梦魇中,醉倒在与你齐步轻舞的月色中。梦毕竟是梦,永远走不进朝霞晨曦。不再去想,如何缩短堆叠多年的距离;不再攀折,遥不可及的高枝;不再描绘,飘渺无形的尘烟。只需将曾经拥有的美丽与快乐,装饰进我苍白无光的记忆,从而鲜活那一段生命的时光。剪断丝丝缕缕的牵念,舍弃牵牵缠缠的眷恋。 双生花,既然命中注定不能同喜同悲、兼容并存,只有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舍了欲望,得到刚强;舍了纠结,得到清朗。当岁月流去之后,一花败得彻底,一花开的肆意。落红并非无情物,那翩翩轻舞的花瓣,是对另一朵花魂的无私滋养。 衍生的花枝,连缀着心。割舍,是活生生的剥离,痛到心碎。泪水,清晰了明眸,动荡的心渐渐淡然。花开,就像我对你的思恋,属于自然,我何必要枉费心机做这些不堪承受的割舍? 终究不忍心就此别去。就让它们双生双开吧,就算,终有一天,衍生的那朵会萎谢,毕竟,它曾经绚烂地开过了。梅艳芳的“女人花”在耳边萦绕:“若是你闻过了花香浓,别问我花儿是为谁红。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花开花谢终是空,缘分不停留,像春风来又走……” 安然欣赏大自然的风和日丽、日月星辰。花开了看花,就算它总要凋谢;月圆了赏月,就算它总会亏缺;风来了听风,就算风过不留痕;爱来了就爱,就算一个转身它离开了,毕竟我珍惜了。 对镜梳妆,苍白的脸色竟开始微微红润。上天,既然赋予我美丽的容颜、柔媚的身姿,我当珍惜。 谁说秋凉似水?谁说花谢叶落独伤怀?夏蝉谢幕秋蛩儿登场,江南秋雨飘渺如烟,湿润了秋韵丰盈了秋果。今夜,慢慢放飞心情,听一段天籁古乐,微微秋风似多情人儿,将桂花的馨香悄悄遣送,消了离愁消了落寞,醉了秋意醉了秋梦。 月光如水,夜色里传来丝竹之音,清风拂起细软发丝,满天星光点缀沉静的遐思。 我借这月色,涤尽满身的尘嚣,为你淡妆。画柳叶的眉,抹百合的白,擦月季的粉,掬茉莉的香,织莲荷的裙衫,带着潜心的微笑,走进你的梦境。 你是梦幻的诗行,缓缓渗透我的心扉,谱写美丽的飘渺。在四季的轮回中,在流星的轨迹里,循着你的琴声,酝酿我一生芬芳,沉淀花开的喜悦。轻吟一曲婉转缠绵的长相守,和你的音律,花前月下,我曼歌轻舞;天上人间,共花雨同醉。 September 09 是谁抹杀了女人的真? 这年头,假的东西太多了,有被人们憎恶的假冒商品,有假文凭、假钞票、假正经、假殷勤;也有被人们所接受的假发、假牙、假肢、假睫毛……自古以来,真实与虚假如影随形,相依为命,如白天与黑夜一样不可分割。要真善美,不要假恶丑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 人们求真,真人、真话、真心、真情,特别求女人真。然而,另一方面却又在抹杀着女人的真。一些封建残余的观念无时不约束着女人,虽然“笑不露齿”、“行不露足”等行规律条已经被破除。但是要想做到“率性而行,适情而止,乐极而开怀朗笑,悲极而恣意嚎啕,见美味而饕餮,遇不平而骂娘,忘掉社会中的我,还原自然中的我”,还是何其难?! 女人从小就被约束,要矜持——不能随便说话;要稳重——不要随便外出;要贤淑——不能粗言粗语;要温柔——不能粗手大脚……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长辈们的千叮万嘱时刻在耳边萦绕。 小时候,我身体不好,常常针药相伴,不能尽兴玩耍,不能随意远行。所以,就算想学率性适情、开怀恣意也难,病怏怏的,想饕餮想骂娘也没力气,但这也算真我吧。 上初中后,身体居然空前健康起来。于是性情就好象一个被禁锢多年的囚徒终于释放出来了,我高声说笑歌唱,尽情玩乐吵闹,上蹦下跳,走路如风,再加上短短的头发,同学们叫我“假小子”,他们夸奖我的字眼是“帅”,有个女同学居然悄悄说:你要是个真小子就好了!笑死我了。 尽管如此,我的学习成绩却分外好,在年级段里总是名列前茅。学校里有什么活动我总乐于参加,无论是文艺活动还是体育活动。那时候的我精力绝对充沛,简直是过剩。我甚至有心拜一个体育老师为师傅,课外学习武术。但是,父母和老师们却开始约束我的行动,“女孩要有个女孩样!”于是,我被逼就范开始学淑女,一直学到今天,还真学出了女人味。我想,我也许要学上一辈子了。 我不明白的是,究竟之前的我是真我,还是之后的我是真我? 学校毕业出社会后不久,经过一个同学家,我简直认不出她了,她戴着幅墨镜,鼻子也变得高了,脸上的皮肤颜色有深有浅,看着感觉有点可怕。她说她刚整了容。记得当初在学校,她一直宣扬真实自然才是最美,没想到出社会这么一段时间就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说:我不得不放弃真实。听了她的诉说后,我找不出理由不同情她。找工作,几次三番都没着落,不是因为专业不对,也不是因为学历不够,只是因为竞争者比她漂亮。找男朋友也一样状况。我清楚,她的眼睛小,而且眼皮看上去总是肿肿的,鼻子也塌塌的,脸上布满了雀斑。在学校时,有一个因故和她吵架的男同学给她取了个“东施”的绰号。 再次遇到这个同学的时候,她真的漂亮了,眼睛成了双皮眼,而且大了许多,鼻子也挺了,脸上的雀斑所剩无几了。她说找到了满意的工作,而且找到了心意中的男朋友。 男人爱美,老板爱美,为了工作,为了爱情,女人不得不假。 结婚了,有家有孩子了,忙工作,忙家务,忙孩子,有时候工作不顺利,孩子不听话,累得焦头烂额,只想找个人发火,最理想的是老公吧。可是,当看着他拖着疲惫的身子愁眉苦脸回家时,又不得不强颜欢笑,赶紧给他倒杯茶,然后去灶台给他做喜欢吃的小菜,完了还给他倒上一杯酒。都说好女人要懂得包容、理解,这包容和理解里,又含着女人多少的假? “面对金钱和权力,女人的裤带就再也系不太紧了。”确实,这个世界越来越花哨了,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了,就想着如何让一些年轻的漂亮的女子的裤带松开,于是家里的糟糠不得不防备。“男人四十一朵花,女人四十豆腐渣”,我不知道这话是哪个龟孙子想出来的,但是,当觉察到自家的男人有外心的时候,为了留住男人的心,女人会想着法子让自己变的更漂亮,更年轻。美容化妆还不够,那就动刀子去。有个朋友就因此花了一万多钱去做了脸部拉皮手术,她说医生顺着她的脸和头发交错的地方割了五条差不多一厘米宽的皮,割了一圈……再次提起,我的身上还是起了鸡皮疙瘩。不仅如此,女人还要学,学会花言巧语,学会妖媚浪荡,“要想自己的老公不被狐狸精迷走,首先得把自己变成个狐狸精。”这个朋友如此说。 “动心容易痴心难,留情容易守情难”,我想这话更适合送给当今的男人。 关于真爱,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起。有些爱,因为错过了时间错过了机遇,难怕“是心灵的共鸣,是灵魂的拨动,是相见中的呯然心动,是相思中的魂不守舍,是发自内心的牵挂和心痛。”依旧不能真。“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很远”,人们总是乐于把一些虚假暧昧的打情骂俏当成玩笑,却把一些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看成是笑话,甚至是丑陋下流的东西。于是面对着梦魂牵萦却不能相爱的那个人时,只能将汹涌澎湃的激情化成不亢不卑的礼节,甚至宁愿就此成为陌路。哪怕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因为,女人真不起,不敢真! 女人也想真,真言真语,真心真意,真文真字,真情真爱,但是女人无法全真。究竟是谁,抹杀了女人的真? September 08 【知男而进3】阔海深潭映明月——男人的眼睛(左) 鲁迅先生写人,特别强调“画眼睛”,他说:“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因此,明朗睿智的男人一般不会让头发遮住眼睛,他们要用明亮的眼睛看这个世界。 “浓眉大眼”是多数人理想中的男人的眼眉。但我想,其实,男人的眼睛好不好看不在于大小,而在于其神韵。美国诗人爱默生说:“有的人的眼睛象桔子一样毫无表情,有的人的眼睛象一口可以使你掉进去的井。”如果你看到这样一双眼睛,双眼皮、桃花眼,外观非常的迷人,但你仔细望去,那目光却是一片迷茫,空洞无神,这样的眼睛,就像桔子,只是一种摆设,没有灵魂,更不用说什么的吸引力了。“眼睛是灵魂的窗户,人的才智和意志可由看出来。”同样道理,一双明亮有神、充满着灵性的眼睛,会产生一种无形的吸引力,深刻人的记忆。 此刻,我想起了爸爸的眼睛。我的眼前浮现了爸爸各种各样的眼神—— 在讲台上畅所欲言、挥洒自如授课时神采飞扬的眼神;在舞台上拉二胡吹笛子沉醉于音乐中陶然忘我的眼神;看着我被病痛折磨时怜惜关爱的眼神;在我做了一点点家务事后鼓励赞许的眼神;当我做错事时紧锁眉头严厉苛责的眼神;看着我工作顺利爱情得意时欣慰自豪的眼神…… 爸爸虽然去世十多年了,但是我永远忘不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就像海洋,内涵丰富,包含着人生的喜怒哀乐,承载着对亲人的无限关爱。我正是在这样的眼睛的注视下茁壮成长,快乐成长。天不随人愿,这双眼睛我还没看够,就永远地闭上了,但是这双眼睛却常常出现在我的幻想中、梦境里,我想一定是爸爸在天堂里注视着我。 除了爸爸,有意或者无意中注意到了别的男人的眼睛。 记得那是广玉兰花开的季节,广玉兰很美,洁白无暇,而且香气芬芳。某天那个人摘了一朵含苞欲放的广玉兰花送给我,他说我像广玉兰,我说我没有这么美,他说在他心中我比它更美。感动地看着他,他是学校有名的白马王子,高高的帅帅的,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净净的,是学校篮球队的队员,好多女同学欣赏着他。 “眼明正似琉璃瓶,心荡秋水横波清。”那会,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充满着羞涩的柔情、殷切的期待,那目光仿佛清澈温婉的泉水。我忽然发觉他更像广玉兰,把男人比作花,我想有点唐突,但是,当时我真这么想了,而且广玉兰的树木高大,也不算太女性化。一直以来,他并不是我心仪的那种类型的人,但是那会我却接受了他的花,把它插到一个玻璃瓶里。 几天后,花朵盛开了,芳香氤氲,充盈了整个宿舍,那花香像被爱的幸福围绕着我。花期不长,没多久那花就凋零了,一大片一大片的花瓣掉落下来,到最后只剩下光秃秃的花托,心情或多或少受了影响。 后来他离开我了,因为我的疏忽,他无意中看了我的日记,日记里我写着我的心情,我感动他的爱,我喜欢这种被爱的感觉,但是我并不爱他,我牵挂的是另一双眼睛的主人,那眼睛深沉、忧郁、时而高贵时而自卑、忽明忽暗、忽冷忽热,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深潭,让我永远看不透其中隐含着多少的内容,却吸引着我去探索、琢磨。 犹记当时那双清泉似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着泪水,失望、委屈、忧伤、怨恨却无声无息,我仿佛看到一颗水晶般纯净的心被我伤害了,我心痛了。“若没有分别痛苦时刻,你就不会珍惜我。”那首歌唱得好,到了此刻,我才明白了他的重要,但是他的去意决绝。男人的眼睛里,容不得沙子。 之后不久,那个有着深潭般眼睛的男人走了,被公安人员带走的,他是一个社会黑暗集团的头目。若非他幸存的一份真诚与良知,不谙水性的我,不定已经淹死在深潭中了。 老天还有点良心,最终让我遇到了和爸爸一样有着海般眼睛的男人,他就是我的老公。 但凡女人,总是在尽力美化着自己,惟恐美丽不够、青春易逝,我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我是为自己而年轻为自己而美丽。但是,我永远不会忽略男人的眼睛。“女为悦己者容”,女人喜欢男人欣赏和肯定的眼睛,这样的眼睛会让女人更自信更体会到自身的价值。 男人的眼睛,是清纯的凝露,洗礼、润泽着女人的容颜;男人的眼睛,是太阳的光辉,照耀、映射着女人的光彩;男人的眼睛,是轻柔的春风,沐浴、绿化着女人的风华。 September 05 [知男而进2]穿越历史的长河——男人的头发(今) 自从二十世纪初辛亥革命成功后,男人的发辫才被齐齐剪掉,丢进了历史博物馆。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名言也诞生了,我要说的是,那个说这话的和后来借用这话的男人是不了解或者忘记历史了。 发展到现代,男人的头发里再也包含不了政治和革命,所以,是留还是剪,怎么留怎么剪也不再受约束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意识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前卫了。爱美之心人皆有,美丽,从头开始。因此,头发成了人们追求美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成了一面随风飘扬的旗帜。于是,大街小巷上的发廊发厅洗头房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一些80、90后的年轻人,更是把头发当成了孔雀的羽毛、雄师的鬃毛来装饰,把头发弄得奇形怪状、七彩斑斓。 有一回,和好朋友雅琴相约去逛街。雅琴养了一只宠物狗,叫宝贝,是一只长着黄褐色长毛的狗。人不离人人不离狗,这不,她又带她的宝贝一起来了。有趣的是,她怀里的宝贝狗头上扎了两支小辫子,人模狗样的,逗人!雅琴说宝贝的头发太长,把眼睛都遮住了,她看着不爽,于是才为它扎了辫子。 我和雅琴走到一家理发厅前,同时注意到了理发店前一个小伙子的头发,那颜色和宝贝狗的差不多,而且乱七八糟、披头散发的把眼睛都遮住了。 “我有把那头发扎成小辫子的冲动!”雅琴附到我耳边悄悄说。 “我有向那头上泼墨的欲望。”我忍住笑轻声说。之后我俩再也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惊动了那个小伙子,我假装事不关他避开了目光,但是雅琴这丫头,居然特意举起宝贝,并且晃动着它的两支小辫子。那个小伙子也许感觉到了什么,进店去了。 我想我和雅琴也够放肆的了,头发长在人家的头上,他要怎么弄是他的权利,关我们什么事?但是,喜欢不喜欢也是我们的自由,我就是不喜欢那五颜六色、怪模怪样的发型。 奥运会开幕之前,在电视上看到,北京市民吴大胜免费为小区的小男孩理“奥运头”,以迎接第29届奥运会。他在孩子们的头上理出多种关于中国和奥运的图案,我看着感觉真的有特色、有意义,孩子们看上去可爱极了。那天,我却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头,他的头上也理了图案,却是一个骷髅头和两根肢骨。我真不知道这男人的父母长辈是怎么管教他的,如果那图案是出现在农药毒药的标签上,我绝对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有时候,标新立异确实引人注目,但是,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戏场里,招风惹眼有时候也是对自然美的一种亵渎。 某天,门前马路走过一对男女,一高一矮,一胖一瘦,我看到了两人的侧身与后背。那个高个子的束一长辫子,发色红褐色。红色的体恤衫,白色的长裤,身材颖长苗条。矮个子平头,发色金黄,白色体恤,牛仔裤,身材略胖。看两人的亲昵的样子我猜想是一对情侣吧,可是感觉不般配,因为那女的太高,男的太矮,只到女的耳根。等他们一回头,我哑然!我真色盲,百分百的色盲,把男女色换了个位置。那长辫子的是男的,平头的是女的。 看来,我是老眼昏花跟不上“色眼迷离”的时代了。 凿子说:“看见刘欢那丫的长发就想骂街,你又不是娘们儿,留长发干什么?”确实,我也不喜欢男人留长发,就算他是刘欢。向来觉得男人该够男人味,女人也该有女人味。新时代的男人该是干净利落的短发,色泽黑亮,自然清爽,有型有款。 当然,也曾经遇到过让我刮目相看的留长发的男人。那是在一场同学会上,有一个留着长发的男同学为我们表演了一套“太极逍遥扇”,那同学的衣裤是黑色的,披肩长发是黑色的,而手中拿的扇子却是红色的。只见他时而刚劲时而柔韧,武术与舞蹈相结合,动作舒展大方、飘逸潇洒,他的长发和红扇巧夺天工,简直美仑美奂,把所有的同学惊艳了一回。然而,现实中,我所看到的长发男人的魅力,也就此一回,也就此一人。 年轻人之所以那样作践头发,我想是闲出来的,到他们长大了忙于事业了,头发往往被忽视了。而到事业有所成就的时候,又会开始注意起头发了,这时候不是为发型,而是为护理。特别是那些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头发往往比常人白得快,掉得快,于是他们会花一些心思护发染发,希望能留住青丝,但是岁月不饶人,该白的到时候就白了。直到知了天命,过了花甲,年近古稀,对着头上越来越白的头发,男人又会泰然自若,仿如看日出日落般,任凭秋霜般浸染红叶般凋落。也许,他们已经明白了、看开了。 September 03 [知男而进1]穿越历史的长河——男人的头发(古) 中国古代的男人都留着长发,或束或扎,束是用丝绢带,这扎就少不了笄、簪、钗,骨制的、玉制的、金制的,多种多样,只不过没有女人的发饰艳丽、繁复。《孝经》里写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意思是:大家身体头发和皮肤都是父母给我们的,不能够毁坏、损伤,这是行孝尽孝的开始。可想而知古代男人对头发的珍视,他们不敢轻易剃发,除非看破空尘,遁入空门,才能剃除这“三千烦恼丝”。 古代有种叫“髡首”的刑罚,就是剃去头发,算很重的刑罚了。曹操“割发代首”以示自刑的故事流传于世,有人说这是曹操严于律己、率先垂犯的举措,《三国演义》作者引诗却说:“拔刀割发权为首,方见曹瞒诈术深”。无论是褒是贬,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古代的人们对头发的尊重,甚至可以等同生命、名誉。 1645年,明朝垮塌,清朝统治者规定汉族男子一律剃发,凡是不剃的一律视为亡命草寇,杀无赦!清政府到处帖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布告。八旗兵丁带着剃头匠在大街小巷巡逻,搜寻没剃发的男子,如有反抗,当场砍头,将头挂在剃头担特制的竿子上示众。 满族独特的剃发风俗,是将男人额角上的头发剃掉,后面的头发编成辫子。清政府下令中原男子剃发梳辫,是为了消除明朝统治的蛛丝马迹,强迫汉人改变传统的生活习俗,使汉人丧失自尊、自信,打掉汉人骨子里的精神观念、民族优越感,从外到内臣服于满清统制。这是一场头发引起的血泪史。 “悬梁刺股”中的“悬梁”并非“悬梁自尽”的悬梁,所以这悬的也不是脖子,而是头发。东汉班固《汉书》:“孙敬字文宝,好学,晨夕不休。及至眠睡疲寝,以绳系头,悬屋梁。”“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此“悬梁”不仅仅表现了古代读书人的辛勤劳苦,同时也体现了古代科举制度的迂腐与狭隘。若非如此,又哪来“范进中举”这啼笑皆非的故事? “怒发冲冠”,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这一怒发,使得完璧归赵,体现了蔺相如智勇双全和大无畏的爱国精神。 岳飞临刑前写下了《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想着“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满腔热血、报国之情无处投报,如何按捺得住心头之恨?“怒发冲冠”,道出了这位历史英雄精忠报国的急切之情。 李白诗云:“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愁生白发,人所共知。七国之乱,伍子胥欲投奔吴国,要过昭关。过昭关难于登天。伍子胥一夜之间急白了头,相貌大变,遂过关入吴,留下了“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头”的传说。 这区区头发,经历了多少的历史磨难,难怪鲁迅先生曾感叹:“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 September 01 那一抹嫣红(外二首)那一抹嫣红 薄暮烟雨 氤氲着无法触摸的温柔 时光在奔走 前行的脚步不能停歇 刻画在心里无比风光的景色 荣败交替
百花园里千娇百媚 争奇斗艳 只听得一袭秋风掠过 凋零纷飞 落地碾成泥
那一抹嫣红 盛开在荒芜的黑夜 晨曦明媚 朝霞绚烂 凤凰浴火重生 彩蝶破茧飞舞
聆听风吹过山冈的声音 这是生命的进行曲 受伤的羽翼逐渐痊愈 苍白的灵魂填补上色彩 雨后的天空蔚蓝广袤
那一抹嫣红 盛开在心灵的圣地 ……
翱翔 辽阔高深的天空中
飞翔着顽强不屈的雄鹰
蓝色的理想
应和着阳光的风采
清风在吟唱
传递着动感的音符
坚强有力的翅膀里
寄托着人生里程最深刻的抒写
深遽明亮的眼睛中
透视着坚贞不渝的追求
你的脚下
大地绿树红花
碧空白云
翱翔征服的领域
云层中播散下希望的种子
绽放出不逊于青春的蓓蕾
沁透苍穹的芬芳
给了我低吟浅唱的灵光
心梦
露珠是叶子的梦,梦里有碧绿的新意;露珠是叶子的泪滴,洗涤俗世的尘嚣。 今夜 只为等待 一种梦的潜入 一种情怀的释放 心 一如一叶小舟 在自由的海 守候思念 守候温暖的港湾 一束红玫瑰 总是在等待的梦里 充满芳香
梦 一如林中的夕阳 落日的余辉里 有暖暖的味道 醒来 泪水有时还在脸庞 温柔的黎明已来 悄悄地说 用你泪洗清你的睡眼吧 故事 又开始了新的章节 |
|
|